
陕西,西安。女子点了一份8元的油泼面,发现味道不是之前吃过的味道后拒绝付钱,还主动报警,希望店家能够认识到错误后改进厨艺。
女子来到了街道旁的小餐馆,进去点了一碗油泼面,外加一瓶啤酒。当时老板出去办事去了,老板娘就亲自下厨为女子制作油泼面。
可是女子尝了一口油泼面后,觉得味道不对,没有那种油泼蒜末的香味,于是就让老板娘重新帮她加一点蒜末西安正宗抓龙筋,再加一点油,并称如果制作出来的油泼面还不够味,她就不会付这8元钱。
老板娘按照女子的要求又给他调味了一下,可是端上来的油泼面女子依然不满意,于是她选择报警处理。
民警了解情况后,觉得女子要求太高了,而女子却说,她以前在另外一家吃到了油泼面,味道特别正宗,而这家的油泼面对比起来差距太大了,所以她不会给钱的。
而民警劝导说,每一个店家制作出来的油泼面肯定味道是不一样的,你不能要求人家制作的油泼面和另外一家一模一样,哪怕是同一家的油泼面,两碗制作出来味道也会有差别。
民警对女子说:即使不对味,也不至于难以下咽吧,你看这家店的客人络绎不绝,相信味道也不会太差西安芭雅养生抓龙筋工作室。
女子又借口说这碗油泼面是老板娘制作的,而不是老板制作的,老板娘平时负责的是接待事务,老板才是主厨西安专业抓龙筋,自己吃到的是不专业的人制作出来的,所以她不会给钱。
民警说如果碗里有渣子或者虫子,这种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情况,你不给钱是可以,可现在只是味道不符合你的口味,这种不在不付钱的范围内。
最后经过半个小时的劝解,女子只同意付油泼面一半的钱,而老板也不愿意耽误其他生意,于是就同意了西安抓龙筋。最后女子付了三元的啤酒钱,以及油泼面一半的钱离开了,并且还指出:店家是该提高一下厨艺了。
女子进店吃饭,店家就应该烹饪出符合食品安全的菜肴,但是对菜的味道并没有做出法律上的规定,因为每家的制作方法不一样,特色不一样,不可能要求凡是油泼面就一个味。
民法典第509条,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合同的性质、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等义务西安正宗抓龙筋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应当避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。
法律上规定,一定要遵守交易习惯西安正宗抓龙筋,而我们平时进店吃饭的习惯是,店家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的菜肴,而顾客就应该付相应的钱。
并且,我们在食用时一定要避免浪费资源,而女子的油泼面只吃了一口,就因味道不是之前吃的那个味,而拒绝食用是不对的。
女子吃油泼面不付账,属于强拿强要行为,但是金额只有8元钱,事情也没有造成很大影响,属于情节较轻。
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,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,情节较轻的,民警可以调解处理,当事人达成协议的,不予处罚。
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西安抓龙筋工作室